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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更怎么办,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的依据

jdgip 04-07 31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更怎么办,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的依据摘要: 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机构改革中,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的情况并不多见,常见的是行政单位相关...
  1. 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

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

机构改革中,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的情况并不多见,常见的是行政单位相关职能的转入、转出和机构的整合、合并及撤销。不多见不等于没有,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机构改革中,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后,原有公务员身份人员的去向问题

一、总得安置原则

机构改革中,对于行政人员或公务员身份人员的安置原则是:原行政编制和行政人员(公务员)身份不变,人随编制走,编制随职能走。说的简单点就是,原单位公务员身份不会改变,可能会随着职能的划转,进入新的行政单位。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更怎么办,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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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安置去向

机构改革中,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后,原单位公务员身份人员,因为编制原因,不可能继续留在事业单位工作,除非你放弃公务员身份。

1、第一种情况:放弃公务员身份,继续留在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这种情况一般会出现在公务员身份人员职务得以晋升出任新机构的班子成员时。举个例子,张三原为A局(行政单位)副局长、党组成员,A局改为事业单位B中心后,张三放弃公务员身份,提拔担任B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身份由公务员转变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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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种情况:保留公务员身份,随编制和行政职能进入新的行政单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同样举个例子,李四为原县xxx局(行政单位)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员,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行政执法职能整建制转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后,张三会随着职能地划转而进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这种情况只是工作单位的变更,不会改变原公务员身份。

综上所述,机构改革中,行政单位变为事业单位后,原行政人员(公务员)的身份可能发生变化:一部分人变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另一部分人仍然保留公务员身份。

改革后的单位改为事业单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身份如何定?凡是由于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与部门合并或重组,按照惯例,老人老办法!即只是涉及到单位性质的改革,对于人员身份没有任何的影响,原单位的在职公务员的身份不会因此单位的性质改变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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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怎么办呢?

①通过分流,一个单位一般不会有两种身份,所以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组织将会根据这部分人的相关专业安排到合适的其他行政机构,进入新的行政单位继续当公务员,享受职级并行待遇

②通过提拔在原事业单位任职,如正科级公务员提拔为事业编副处领导职务,身份就会由公务员转到事业编制的。但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流动的,如果公务员领导职务有空缺时,可以通过组织调任的方式回到公务员系统

③如果原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改革后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执行高级职称薪资待遇,这种待遇会高于公务员的副处级,有的人还是很乐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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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党政机关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全部被纳入了清理范畴,划归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或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前,这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参公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公务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晋升待遇。参公人员必须通过公考招录进行参公登记,因此除了一纸编制略有区别外,在外人眼里,参公人员与其它行政单位的公务员无异,等同于公务员。本轮改革,这类人员随单位职能划转分流调整,基本上有几种去向:

1、随单位划转到行政机关作为内设机构人员,保留参公身份。按照改革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后,部分将并入上级主管行政单位或其他职能相近的行政单位,作为内设机构,行使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按规定必须是行政编制,然而本轮机构改革受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行政编制拿来置换,因此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划转到行政单位作为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在编制总盘内原则上不置换身份,继续保留参公性质行使职能,直至退休编制核销,之后新进人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招录。

2、随现单位改为公益一类,保持参公身份维持现状,逐步消化。部分行政类事业单位根据改革要求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原参公人员除少部分根据职能需要划转到行政机构外,其余人员全部按照“老人老办法”处理,继续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不变,在机构深化改革中逐步消化。消化期一般为两到三年,在此期间,其它行政机关或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原则上要求从现有超岗、超编、超职数的参公人员中调剂,不再对外招录。未调整到其它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的,继续留在现单位,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3、部分参公人员工龄满30年距离退休不到5年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允许提前退休离岗。

对于机构改革,中央都有统一的政策,原则上要求保持稳定,不能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因此,参公单位改公益,原则上都会保持原有参公人员的身份,不会搞一刀切直接剥离公务员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更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更怎么办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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