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jdgip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

jdgip 04-07 34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摘要: 这次修改教师法,教师会变成教育公务员吗?什么是公务员联考?和省考有什么区别?法院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有晋升空间吗?执法类事业单位能过渡为公务员吗?这次修改教师法,教师会变成教育公务员...
  1. 这次修改教师法,教师会变成教育公务员吗?
  2. 什么是公务员联考?和省考有什么区别?
  3. 法院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有晋升空间吗?
  4. 执法类事业单位能过渡为公务员吗?

这次修改教师法,教师会变成教育公务员吗?

谢谢邀请,这是个严肃的问题,仅仅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

普通教师永远不会成为公务员。

原因有四: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两者定义不同

我们国家这样定义公务员的,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工作人员。 看明白了吗?是行政编制,还得是管理?我们一个小教师你有多少管理权限?管几十个孩子上课?别做梦了!这一条就卡住了!我们是事业编制,离行政编制有千里遥远。

第二,主要职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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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经济社会和国家公共***。我们小老师他们管理的不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别说让我们管理社会管理***了,几十个学生就让我们头晕脑胀了。

第三,教师庞大的人群。

仅仅义务教育的专任教师就有九百多万,还不加上非专任教师。要求加上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师总人数,估计得二千万了!!一下子增出二千万的公务员,谁能受得了?国家的财政不得马上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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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上升渠道不同。

不管怎样改,目的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留住高素质人才,同时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现有的教师法也有规定教师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地区公务员工资,但是你会发现很多教师当了几年教师后,转考入公务员队伍了,而没有公务员转当老师的。教师其实是良心活,育人的工作很难像其它工作那样去量化评价的,所以大家不要总觉得老师一周才10节,还有寒暑***,还拿着高薪,觉得心理不平衡。希望改革能朝着增加教师幸福指数的方向去改,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进入教师行列,你的孩子们才更大概率以优秀的老师为示范和引领。教育是一个灵魂去影响一群灵魂,真正的教育是学生多年后离开学校,忘记了课本知识,但留在了学生身上的气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等,这些才是教育最本质的东西,所以一定要有会教书,更会育人的教师,社会才会越来越光明。什么时候改革能让所以人都愿意光荣的争着去当教师,那样的改革一定是成功的,孩子们一定是幸福的,国家也一定会有更有力量的!

教师法的基本精神就是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修改教师法,涉及很多方面,每个都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其中就有保证待遇一说,完善教师工作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热心从教、安心从教。

教育部通知要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评论工资水平。谈到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我们首先要知道公务员工资是个什么样的标准。公务员工资与级别职务职称工龄有关,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暖补、车补、乡补等)、奖金。各地待遇标准也各有不同。

至于能不能成为教育公务员不重要,重要的是切切实实落实好,真正提高教师待遇和教师管理体质,让每位教师受益。


这次修订教师法是落实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法律保证,至少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内涵与要求;二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教师赋予的权力与义务;三是解决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教育公务员,将教师列于公务员序列。

说句掏心窝的话,我在银行上班,月薪12000,老婆在小学教毕业班,一月3200,她天天晚上熬夜判作业,我下班后就是休息,社会分配真的有点不公平,我老婆是一本,我是中专,但收入就因为行业不同有这么大差距,确实应该大力提高师资待遇。

什么是公务员联考?和省考有什么区别?

省考:全称为省级公务员年度录用考试而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法官、检察官、政协工作人员等非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通俗来讲,就是国家的人,由国家发工资、发***。

部分省份的省考会进行联考形式进行,所谓联考就是联考的各省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试,但是后期的各种环节都是各省单独进行。

省考与联考主要区别在考试的时间和试卷是否相同 省考时间和试卷都是省里自己出 联考就是很多省在同一天一起考相同的试卷。
联考:“联合省考”,即多省同时考试,试卷用一套或者自主命题考试时间一致,从2009年开始,每年上半年4月份下旬的周末及下半年9月份,由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命题,各省同时举行统一考试时间的联合考试。
历史的沿革来看,参加联考的各省份的招录工作都是单独组织的,前期的出公告大纲报名,后期的查分、[_a***_]环节都是各自单独进行的。

各省、直辖市分别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只要时间上不冲突,你可以参加多次公务员考试: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学校所在地的公务员考试、生源地的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对生源没有限制的省份、城市的公务员考试,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参加,所以考公务员这条路还是很宽的。

同学你好,长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同学说的公务员联考又叫公务员多省联考,又叫省考,他俩就是一个考试。

因为每年4月(今年情况特殊,分了725和822两拨时间)各省会统一联合举行公务员省考所以就叫联考了。

“联考”其实是一种非官方的称呼,顾名思义,就是“联合考试”,也就是多个省份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当然,从历史的沿革来看,参加联考的各省份的招录工作都是单独组织的,前期的出公告和大纲、报名,后期的查分、面试环节都是各自单独进行的,所以,可以认为联考不过是一个噱头,省考才是真谛。

既然是同一天考试,那么从出题的内容上看,绝大多数的题目都是从一个大题库中抽取的,以行测为例,各个省考的题量一般为120道题,而联考给出的大题库往往为150道题,这就意味着任意两个省之间至少有90道题是一样的,所以,联考的考点分布是大同小异的。而这种全国统一命题的操作也保证了试题质量的靠谱,基本上趋同于国考。这是一种“时间统一,题库统一”的联考。

虽然联考各省份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考试,但招考程序、考试安排都是独立进行的。各省份独立发布招考公告,独立组织考试。各省的考试政策、招录条件等也会存在差别。

从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上来讲,大部分联考省份***用的是同一组专家命制的同一套试卷。行测科目考试题目会有重复,申论主题材料也基本相同。但各省份也都会在试卷中加入一些本土元素,以凸显本省的地方特色。

多省公务员联考其实就是省考。多省公务员联考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时间在同一天举行的公务员“联合考试”。而大家通常理解的联考是多个省公务员同一天考试。

  公务员联考和省考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联考是指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同一天进行公务员公共科目的笔试。

  省考指的是各省的公务员考试。一般来说,不同省份之间的公务员考试内容会有差别。在每年的多省公务员考试中,分为上半年春季多省公务员考试和下半年公务员考试。

  参加联考的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工作都是单独组织的,前期出公告、报名,笔试后的查分、面试都是各自单独进行度,所以各省(市、自治区)的考试政策和招录条件会有些差别。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注意。

  每年省考的时间是几月份

  全国大部分省份是一年举行一次,一般是在3月份进行报名,4月份笔试。部分省份会在夏季或是秋季进行。

  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行测考查题型主要包括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部分。

  申论考查题型主要包括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与申***述等部分。

***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有晋升空间吗?

***的书记员有编制吗?有晋升空间吗?

***的书记员有些有编制;大部分是“聘用制“的书记员,没有编制。

“有晋升空间”吗?“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矣!力争上游的书记员上升空间无限之大!

“聘用制“的书记员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年轻是胜利之本!他日“榜上”有名前途无量矣!

有“编制”的书记员,通过自己努力成为法官助理或“员额“法官,或成为庭长和院长。未来不可***国家栋梁矣!

***的职务分为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和院长共七级。

我们单位小宋曾经是书记员,她工作认真、学习不懈!前一段时间,她被本地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庭长。后来,她参选本区另一个***副院长竟选成功。而今,她已是宋副院长矣!四十岁不到的她,未来令人遐想不已!

小邓亦是书记员,经过多年努力,她现在已是本地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书记员(必经程序)仅仅只是人生之起点,他(她)们上升的空间无边无垠矣!

***书记员有编制吗?答案是: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勉强可以叫书记员编。

***招考的书记员,要是省级***组织的,那么就是叫聘用制书记员。

  1. 属于一种按比例配置的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
  2. 这种书记员比起外面打工还是很好的。
  • 五险一金,带薪休***都有,这要是在社会上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 工资由省级财政预算保障,并且在书记员岗位干一年,会每月多涨50元。别小看这一年50元,公务员两年晋级也不到100块,基本上才几十元。

3.省***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如果你自己不离职或者因为犯错误的话,大概率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

  • 虽然没有编制,但是按照比例配备后,单位就保持这个规模和比例,要是没人走,就是固定在那里了,也相当于有编。因为只要你考进去,并没有再考走,那么就不会再出去了,这个***也不能再招聘用制书记员了。
  • 晋升渠道的话现在看是没有的,只有每年涨50元工资,至于基础工资调不调也不知道。
  • 至于能不能转为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我觉得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可以一直干下去。

公务员书记员现在已经不再招录,所以基本上不存在了只是剩下原有人员内部消化了。

建议:可以先考一个书记员有个干的并且工作和工资还不错,等有机会再考个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毕竟大家都喜欢编制,这无可厚非。

看了不少人的回答,都是瞎回答,根本就符合不符合实际。

实际上是怎样的呢?实际上***的确是有书记员的,而且书记员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编制的书记员,一种是没有编制的书记员。

所以有的人要么说有编制,要么说没编制,都是不全面的。

现在***人员实行的是分类管理,一共分为三大类,第1大类是法官,第2大类是***人员,第三大类是行政人员。

其中在第二大类***人员里面,就包括书记员,还有法官助理。

那么为什么有的人叫书记员,有的人叫法官助理呢?其实区分的标准基本上就是以是不是有法律资格来区分的,也就是是不是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果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可以任命为法官助理,如果没有通过就任命为书记员。

以上说的这种书记员是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书记员,他不仅有编制而且是公务员。

还有一种书记员是临时聘用人员,也就是没有编制的人员,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临时工。

对于有编制的书记员,是有他的职业发展空间的,比如说如果在省***当书记员的话,到退休的时候可以一直往上晋升,享受到正处级的待遇。

有没有编制主要看你通过什么渠道进入***,公务员招考的肯定是有编制的,另外就是招聘进来的,这种是没有编制的,都是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也分情况,现在一般省里会统一招聘一批书记员,工资待遇是财政兜底的;还有一种是***自己招聘的,工资待遇是***自己负责,不过目前这种情况比较少了。

我就是山东某市的一个书记员,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书记员都是没有编制的,大部分属于劳务派遣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挤破头想往***里钻,有的年轻的姑娘小伙,是为了图一个好的名声,说出去比较好听,比较好找对象(山东人很热衷进***单位了),有的是为了进***增加自己的人脉,为了以后干律师铺路,看你的目的,但是没有编制➕工资确实很低

执法类事业单位能过渡为公务员吗?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性质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没有两样,而且现行公务员单位有相当一部分从事行政执法的公务员,比如我。同时,深圳已经开始了行政执法类人员公务员化试点。想必,随着这次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公务员化是有可能的。

在执法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是否可以过渡为公务员身份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有一定前提。

首先,我们要明确,你在执法类事业单位的身份。执法类事业单位其实是指某事业单位管理下具有执法职能的二级单位,如农牧局里的农业综合执法局等。

所以,执法类二级单位因为具有执法职能,单位的实际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性质,也就是说,该单位的领导层一定是参公编。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你在执法类二级单位工作,你就也一定是参公编。除非你是参加国考或省考,报考参公岗进入该二级单位。

如果你是参加事业编考试进入该单位,被分配到该二级单位,那你的人事是在局里,身份是事业编。

明确自己的身份,我们了解一下然后转为公务员。

最直接也是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单位内部提拔,如果你是事业编,那如果你被提拔为二级单位的副科级领导岗位及以上,你的身份就自动由事业编变为参公编

同样,如果你是事业编或者参公编,在二级执法单位工作,被提拔到局里担任副科级领导岗位及以上,那你的身份就由事业编、参公编自动转为行政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变为公务员了。

执法类事业单位是行政***和支持类,基本都可以过渡为参照管理的公务员单位,职能混杂不清的例外。

1、执法类事业单位,包括农林水牧、环保、建设规划、质量技术、食品药品、市场管理、城市综合、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等监察监督管理执法,受主管行政部门委托,执行的是各行业的行政法规。委托执法在基层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作法,由于基层行政编制和行政机构个数限制,许多执法类机构在市级及以下,几乎全部是使用事业编制的行政***类或者支持类事业单位,在市级以上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也是行政职能部门。

2、执法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几乎都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过一些职能混杂不清,或者改革滞后的地方。

3、执法类事业单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其方向是综合执法,同一行业各类执法大队,整合职能和人员、编制,成立综合执法局,对涉及该行业的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全体进行监督监察和管理,保证不留死角,不推诿扯皮,确保法律法规规定落到实处。

4、执法类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在市级以下基层,成立综合执法局,基本上还是使用事业编制的事业机构,个别行政编制富余的地方,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编制,或者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但改变不了行政***类或者支持类事业单位的整体分类。因为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整体紧缺的局面无法改变。

5、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参公问题,会随着公务员管理机构划归组织部门后,全国范围内规范运行,规范管理,实行全体参公,这是改革方向。在综合改革过程中,执法类事业单位参公,所有新划转、整合的其它未参公的事业人员,根据身份,组织统一培训与考试,统一过渡为参照管理的公务员,不能参公的人员,会设立或分流到下属事业单位安置。

执法类事业单位属于参公事业单位,待遇与当地公务员一模一样,也有车补。

我好朋友原来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任科长,2009年执法类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副处长,当时条件是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任正科3年以上,我朋友考上了,任了执法类事业单位副职。后因主管局缺人,我朋友直接调主管局任副处长,后又晋升处长,比较顺利。

后来机关事业单位搞岗位设置,核定编制和职数;前几年实行了职务职级并行制。那个执法类事业单位系正处级,人员严重超编,人员晋升就非常困难,只有正职才能享受正处待遇,副职才能享受副处待遇,其他人员只能享受主任科员待遇。其编制总共10人,正职只一人,副职也只一人,副调也只一人。

主管局处室很多,职数很多,主管局的工作人员,退休时基本都能晋升至正处(含二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退休。按理说,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与主管局各处室工作人员互相调动,解决执法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难的问题。但因主管局严重超编,就不能随意调动了,调动必须是编制有空缺才能调动。

执法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多长年借调到主管局各处室工作,却不能同各处室工作人员一样晋升。这就让人很难受了,因为公务员大都是混个级别退休。

所以,尽管执法类事业单位系参公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相互调动无身份障碍,待遇也完全相同,但仍然因为编制和职数、级别等原因,影响工作人员晋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公务员职位类别变动了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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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dgip本文地址:http://www.kfgnw.com/post/41225.html发布于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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